电容器动态

电力电容器的运行

电力电容器的运行
 
(1)电容器的安全运行
电容器应在额定电压下运行。如暂时不可能,可允许在超过额定电压5%的范围内运行;当超过额定电压1.1倍时,只允许短期运行。但长时间出线过电压情况时,应设法消除。
电容器应维持在三相平衡的额定电流下进行工作。如暂时不可能,不允许在超过1.3倍额定电流下长期工作,以确保电容器的使用寿命。
装置电容器组地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℃,24h内平均温度不得超过30℃,一年内平均温度不得超过20℃。电容器外壳温度不宜超过60℃。如发现存在上述现象时,应采用人工冷却,必要时将电容器组与网路断开。

(2)电容器相关参数的监控
1)温度的监视。无厂家规定时,电容器的温度一般应为-40℃~40℃,在电容器外壳粘贴示温蜡片。运行中电容器温度异常升高的原因包括:运行电压过高(介损大);谐波的影响(容抗小电流大);合闸涌流(频繁投切);散热条件恶化。
2)电压的监视。应在额定电压下运行,亦允许在1.05倍额定电压运行,在1.1倍额定电压运行不超过4小时。
3)电流的监视。应在额定电流下运行,亦允许在1.3倍额定电流下运行,电容器组三相电流的差别不应超过±5%。
(3)电容器的投入退出
当功率因数低于0.85,电压偏低时应投入;当功率因数趋近于1且有超前趋势,电压偏高时应退出。
发生下列故障之一时,应紧急退出:①连接点严重过热甚至熔化;②瓷套管闪络放电;③外壳膨胀变形;④电容器组或放电装置声音异常;⑤电容器冒烟、起火或爆炸。
电容器组在接通前应用兆欧表检查放电网络。接通和断开电容器组时,必须考虑以下几点:
1)当汇流排(母线)上的电压超过1.1倍额定电压最大允许值时,禁止将电容器组接入电网。
2)在电容器组自电网断开后1分钟内不得重新接入,但自动重复接入情况除外。
3)在接通和断开电容器组时,要选用不能产生危险过电压的断路器,并且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不应低于1.3倍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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